信息公示
关于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热源厂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14年04月21日    来源: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热源厂项目

2.建设地点: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片区04-05-04地块

3.建设单位: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市南开区环境保护监测站

5.项目概况: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热源厂项目占地面积867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157.63平方米,该项目建设329MW燃气锅炉,主要为生态城南部起步区提供热源,待区外热源厂建成后,改为供热调峰站。工程实际总投资额7200万元,环保投资100万元。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验收监测报告结论与现场检查情况,该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能够落实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

2)该项目燃气锅炉产生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2/151-2003),排放总量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3)废水总排口处污水中悬浮物、化学需氧量、生化需氧量、氨氮、总磷、动植物油的排放浓度日均值以及pH值最大浓度值均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12/356-2008)三级标准;由于项目周边的市政管网尚未铺设完成,目前该项目污水管网未与市政管网连接,现暂用化粪池收集,委托有关单位定期清运。

4)厂界昼、夜间噪声排放值分别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区域昼、夜间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馈意见

8.公示日期:2014421日至2014425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中新天津生态城中部热源厂项目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