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
一、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
二、设定依据:
《天津市失业保险条例》(津人发[2014]42号)(文件详情请点击“表格下载”查看)。
三、申请条件:
1、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且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2、非因本人意愿终止就业;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
四、办理材料:
1、《天津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缴费查询清单》(原件一式一份)(注:各区社保保险自助查询机均可打印);
2、《失业保险金申领资格审核表》(原件一式两份,分区填报);
3、《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分区花名册》(复印件一份)(注:此表为各区人社局退工备案业务返还件);
五、办理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泰大道与华三路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2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服务大厅
六、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 9:00-12:00,13:30-17:00
七、联系电话:022-96600
八、办理流程:用人单位携带所需材料到窗口办理
九、收费标准: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