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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们是生态城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发现咱们小区内有些垃圾桶的标牌设置不规范,部分生活垃圾出现混装、乱装的情况,违反了《天津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第六十六条,现给你开出一份‘整改温馨提示’。”12月1日上午9时许,天津生态城综合执法大队队员对美林园小区物业管理公司,发出了垃圾分类新规施行后的首个“整改温馨提示”。按照新规相关要求,物业管理公司需在3日内整改相应问题,并接受执法人员的回访检查。
为做好垃圾分类新规宣传动员,执法人员与生态城各社区、物业管理公司沟通,广泛宣传、推行和落实垃圾分类工作。各社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微信群转发、举办主题活动等方式,加大对《条例》施行的预热宣传。同时,为落实条例要求,将垃圾分类工作落实落细,生态城执法大队将在全域范围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工作,深入各个小区进行实地巡访,重点对物业公司进行监督整治,并针对各小区实际情况,结合《条例》细则分析解读。
“本次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以教育整改为主,未对相关责任人开具罚单。”生态城执法队员谢晟宇介绍,巡查中,执法队员发现个别小区存在“分类督导工作不到位”“个别垃圾桶清理不及时”“垃圾桶标识设置不明”等情况。截至下午5时,共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累计巡查生活小区28个,开出“整改温馨提示”12份。
谢晟宇表示,推进垃圾分类不是朝夕之功,不能一蹴而就。后续,执法人员将定时进行回访,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并将垃圾分类执法巡查纳入日常巡查工作中,做到常态化执法。同时提醒市民,及时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用良好的生活习惯,爱护共同的城市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