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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总工会发出关于延迟开展现场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1日    来源:天津市总工会

关于延迟开展现场帮扶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区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根据市有关通知精神,经研究,延迟开展现场帮扶救助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自2月3日起,暂停市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现场救助工作。职工及家庭成员药费单据考核期限向后顺延,以保障职工的权益。

       二、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临时性困难职工或急需进行救助的职工,由职工所在单位工会按照特事特办原则,及时开展帮扶工作,以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需求。

       三、蓟州区、宁河区、北辰区、西青区、津南区 、武清区、宝坻区、东丽区、静海区、滨海新区(含各功能区)、大港油田、天铁等12家已授权开展现场救助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落实。

       延迟开展现场帮扶救助工作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现场救助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天津市总工会

2020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