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从昨日召开的生态城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生态城将于近日发布实施《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促进办法》,即生态城科技创新“新四条”。此次“新四条”是2016年10月颁布实施的《中新天津生态城科技创新促进暂行办法》的升级版,从技术研发阶段、技术孵化阶段、技术转化阶段、技术产业化阶段对科技创新促进政策进行了升级,新政辐射范围实现了对生态城科技发展阶段的全覆盖、对科技服务对象的全覆盖以及对科技企业的全覆盖。
技术研发阶段:
研发设备投入可享20%补贴
据介绍,在生态城实际入驻不满一年的科技企业,使用非财政资金购入研发设备,生态城将按照企业实际投入的20%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500万元。此外,对新入驻生态城的科研院所、大型科研平台、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生态城将根据院所、平台资质及综合指标完成情况给予适当补贴。对于获得天津市或滨海新区科技创新券补贴的企业,生态城也将按照1∶1的比例给予配套补贴。
技术孵化阶段:
创新之星最高获50万元奖励
生态城积极促进各类创新载体、科技创新型企业实现快速成长。在技术孵化阶段,生态城将通过“创新之星”奖励、科技企业认定奖励、在孵企业员工住房租金补贴、毕业企业办公租金补贴、创业活动补贴等方式,为科技企业的成长提供养料。如:对每年通过创业大赛等形式评选出的“生态城创新之星”,可给予最高50万元的奖励;对首次认定且在生态城区域内实际办公的国家级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创办资助;对于生态城创新载体里的孵化企业以及毕业企业,只要是在生态城实际办公的,可依据政策获得相应的员工住房租金补贴和办公租金补贴。此外,为鼓励创新载体和科技企业举办创业大赛、创业论坛等活动,生态城将对活动主办方给予每年不超过20万元的补贴。
技术转化阶段:
企业最高可获200万元立项资助
按照生态城科技创新“新四条”,处于成果转化阶段的科技创新企业可以享受到科技项目资助、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励、成果转化补贴、知识产权奖励等扶持政策。为鼓励科技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率,生态城对符合条件的京津冀协同创新项目、中新合作项目、生态城自主创新项目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立项资助,评估内容包括科研实力、核心技术竞争力、市场前景等指标。此外,已经获得天津市科技成果转化交易项目政策补贴的企业或技术转移机构,还可以获得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补贴。被认定为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除了可以享受到国家、天津市和滨海新区的专利扶持政策外,生态城也将给予一定数额的知识产权奖励。
技术产业化阶段:
企业升级有机会获500万元补贴
生态城首次推出了“产业升级补贴”和“梯度培育奖励”。具体来说,企业实际入驻生态城三年以上,且已经进入产业升级和技术改造阶段的,将有机会获得500万元以内的产业升级补贴。企业首次被认定为天津市雏鹰企业或瞪羚企业的,还可以分别获得一次性20万元和50万元的补贴。科技创新企业用于自身发展获得的贷款,生态城也将给予三年且每年不超过100万元的贴息。
“目前,生态城已经建成以Think Big国家级孵化器、启迪之星孵化器、北航星空众创空间孵化器为代表的科技创新载体,拥有天津市科技型企业539家、天津市规模超亿元科技型企业20家、天津市高新技术企业68家、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72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61家,科技企业累计纳税达58亿元。”生态城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四条”将吸引更多的科技创新项目和企业落户生态城,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升级发展,助力生态城建设繁荣宜居智慧的现代化海滨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