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前,由中国银行天津市分行牵头,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安排境外资金,为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发放了金额为5000万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该笔贷款用于支持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在生态城区域内的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这是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了《中新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来,首批中新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之一。
此次生态城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不仅有利于区内企业降低融资成本,实现融资方式的多元化和国际化,有力支持了区内建设。同时,也是对中国银行利用自身海内外跨境人民币业务优势对生态城区内人民币融资具有引领性的探索和创新,拓宽了区内企业的融资渠道,对促进和推动实体经济发展具有良好的示范作用。
2014年7月9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发布了《中新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中规定:新加坡银行机构可向符合条件的生态城区内企业或项目发放人民币贷款,随即中国银行新加坡分行与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跨境人民币贷款合同,并为其发放金额为5000万元的跨境人民币贷款,这是办法项下生态城区域的首笔跨境人民币贷款。
【背景介绍】
《中新天津生态城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管理暂行办法》为2013年10月中国和新加坡双边合作联合委员会第十次会议举行后重要成果的具体体现,办法中颁布的金融创新点主要包括:新加坡银行机构对生态城企业发放跨境人民币贷款;股权投资基金人民币对外投资;生态城内企业到新加坡发行人民币债券;个人经常项下及对外直接投资项下跨境人民币业务。上述四项创新业务的开展对深化中新金融合作,推动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支持生态城经济发展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中新天津生态城是2007年中、新两国政府签署框架协议共同在天津滨海新区开发的世界上第一个国家间合作开发建设的生态城市,是两国政府战略性合作项目。为此,两国政府成立了副总理级的“中新联合协调理事会”和部长级的“中新联合工作委员会”,并同时成立投资公司,共同参与生态城的开发建设。本次借款主体暨上述投资公司——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区内代表管委会负责中新天津生态城基础设施的融资与建设工作,并完成生态城区内土地平整等工作及其范围内的配套能源等基础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