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公告
生态城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滨海新区关于进一步聚集人才创新发展的若干措施》(滨党发〔2017〕1号),加大对创新创业企业的金融支持,新区金融服务局制定了相关细则,请符合政策的企业积极申报。
【支持对象】
符合条件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及对其进行投资的风险投资机构。
【支持条件】
(一)申请政府跟投需具备的基本条件:经区科工委认定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请创业投资奖励的投资机构需具备的基本条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的合法风险投资机构。
【支持措施】
(一)政府跟投。对具有相关资质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经认定后推荐给滨海新区创业风险引导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符合引导基金投资条件的,按最高不超过风险投资额的20%予以跟投。
(二)创业投资奖励。对具有相关资质的风险投资机构投资经区科工委认定的新区初创期和成长期科技型中小企业1年以上的,由新区给予实际投资额10%、单笔最高50万元的资金奖励。一家投资机构对同一企业投资获得的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对一家投资机构每年的奖励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承办单位:
生态城财政局 联系人:张蕊 联系方式:66328097
区金融服务局 联系方式:65306983
附件:《关于申报滨海新区加大创新创业金融支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