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人社局《关于非公经济组织人员和自由职业者职称申报评审实施办法》的精神,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激励作用,我局拟于近期组织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受理对象
人事关系、档案调入生态城的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已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按规定在结构比例数额内进行推荐,未实行结构比例管理的系列(专业),在单位空岗数额内进行推荐。
二、认定条件
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其所学专业与现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见习期满考核合格,可认定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条件
(1)中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称;
(2)大专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员”级专业技术职称;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二年,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3)大学本科毕业,见习一年期满,可认定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条件
(1)硕士学位获得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三年,可认定为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2)博士学位获得者,考核合格后,可直接认定中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所需材料
1.《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两份,A4纸正反面打印。
2.《专业技术人员考绩登记表》一份,A4纸正反面打印。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寸照片一张(背面注明姓名、单位)。
4.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认定,还需提供《硕博认定备案表》一式三份。
5.申报会计、教师、医护等特殊系列,还需提供相应从业资格证的原件与复印件。
6.《职称通过人员信息采集与颁发证书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stczcsb@126.com。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此次职称认定工作,于4月17日前将纸质件报送至我局人才引进窗口。
2.相关鼓励政策:对在生态城工作期间取得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非公企业人员分别给予8000元、5000元、800元、300元奖励。
联系人:高喜彬 穆建霞
电 话:66328015 66328701
邮 箱:stczcsb@126.com
附件:
1.初聘(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
2.专业技术人员考绩登记表
3.硕博备案表
4.职称通过人员信息采集与颁发证书登记表
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