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公告
各申报单位: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津发改高技﹝2017﹞811号)转发你们,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
请各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项目组织申报工作,11月2日前将项目申报文件、汇总表以及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六份)胶装并盖章后报送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中新天津生态城服务中心;收件人,宋雨;电话,66885605),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songy@eco-city.gov.cn)。
联系人:中新天津生态城经济局经信科,宋雨;
联系电话:66885605
附件: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组织实施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的通知
2017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