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公告
各有关单位:
我委收到市商务委通知,为进一步推进中国(天津)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建设,加快我市跨境电子商务发展,市商务委决定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试点工作。现将《市商务委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各有关单位。
请各有关单位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要求进行申报,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各管委会进行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于2017年9月15日前统一报送区商务委,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杨帆 联系电话:65305958
附件:《市商务委关于开展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建设试点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7年9月13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