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行政许可法》、《信息公开条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及相关法规、规章和规定的要求,我局对拟批准验收的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信息发布起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天津贝脆思食品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一期)
2.建设地点: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中心渔港悦海南道与鲤鱼门路交口
3.建设单位:天津贝脆思食品销售股份有限公司
4.验收监测单位: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天津贝脆思食品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一期)工程内容为仓储项目,本次验收内容为一期工程,包括1栋4层综合楼,其余部分尚未建设。一期占地面积5077平方米,建筑面积3681平方米。一期项目实际总投资约938万元,环保投资17.3万元。
6.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1)根据由天津生态城环境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供的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津生环检验字[2017]第007号)和现场验收情况,该项目在设计、建设阶段能够落实环评批复中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
(2)项目边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4类标准限值要求。
(3)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
(4)本项目除综合楼之外建设内容投入使用前,须另行申请环保验收。
7.公众参与情况:受理公示期间无反对意见
8.公示日期:2017年7月25日至2017年8月1日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传真:022-66328996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公示期间,公众(包括个人、团体等)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以邮戳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意见请注明“对天津贝脆思食品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农产品加工仓储项目(一期)的意见”及联络人、联络方式。
(注:相关资料由行政许可申请人提供,并以其提交的形式进行公开。上述资料和信息中如有错漏,由使用上述信息和资料作为依据者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