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建房〔2016〕3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众美城(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青溪花苑9-18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众美城(天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青溪花苑
楼 栋:9-18号楼
本次面积:11196.11平方米
发证日期:2021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