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建房〔2016〕3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吉宝鸿达(天津生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铭郡园1-7号楼、18-20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吉宝鸿达(天津生态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铭郡园
楼 栋:1-7号楼、18-20号楼
本次面积:81281.95平方米
发证日期:2019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