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建房〔2016〕3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天津生态城溪景园1-45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天津旭政盛世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溪景园
楼 栋:1-45号楼
本次面积:97598.64平方米
发证日期:2019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