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付使用证
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2002年天津市人大第五十七号)、《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建房【2016】31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天津生态城瑞龙城31-37、58-61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天津宝龙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瑞龙城
楼 栋:31-3、58-61
本次面积: 45954.36平米
发证日期:2017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