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付使用证
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2002年天津市人大第五十七号)、《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政发【2010】4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天津生态城新颐园1-17、51-72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天津中新生态城万通正奇实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新颐园
楼 栋:1-17、51-72号楼
本次面积: 48040.44平米
发证日期: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