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规划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中心渔港 12-04地块小学(鼓浪小学)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日-2021年3月24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