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关于印发<天津市城乡规划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现将力高天津阳光海岸小学项目方案进行公告,征求利害关系人意见。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2020年10月30日-2021年11月9日),公告期限内,利害关系人可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进行陈述,申辩等主张或提出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