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滨海新区《关于做好滨海新区普通高中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接收转入学生的通知》和《市教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普通高中学生学籍管理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津教委[2014]9号)》的要求及滨海新区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高中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对2020-2021学年度第一学期对我校提出转学申请的普通高中2019级正常学籍的在校学生,制定本方案:
一、转入学生的基本条件
此次接收的转入学生仅为具有生态城正式户籍红印户口、且学籍为外省市或本市其他区县普通高中2019级(现高一年级) 的正常学籍(非休学、出国等情况)的在校学生。原则上应属与我校同层次学校的在籍学生。转学申请须为同年级转学。
申请转入的学生若在天津市参加过中考,中考成绩须高于我校当年中考录取最低分数线,方有资格参加转入测试。
二、转入原则
1.普通高中为非义务教育阶段,各校结合自身资源情况采取择优录取的方式接收转入学生。
2.按照天津市中学学籍管理规定,高中转学遵循属地管理原则,转学学生只能申请转入户口所在地学校。
3.新区范围内(不同地域)的学校之间原则上不办理转学。高中招生时自愿填报跨地域招生学校和面向全区招生学校的学生不得转回户籍所在地域的学校。
4.学生提供的信息须真实完整,如在办理学籍转入过程中,因学生提供了虚假证件信息或学生学籍存在问题或原学籍校不同意转出导致转入未成功的,由申请转入学生及家长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学生须返回学籍所在校就读。
5.学生转学手续完成后须按时到校上课,任何学校不允许出现借读或空挂学籍的现象。
三、转入流程
(一)报名审核
1.报名时间和地点:
申请转入的学生须于2020年6月15日—16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00到我学校初中部教务处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查。
2.报名审核所需材料为:
①书面转学申请;
②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学生本人页);
③学生学籍所在校出具的学籍证明并加盖学籍校教务处公章(应为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打印的学籍卡);
④近期体检报告单(二甲以上医院);
我校对申请转入学生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二)资格复核
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对申请转入学生的资格进行复核。
(三)转入测试
我校采取自主命题的形式,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测试,具体考试时间、科目和要求另行通知。
(四)确定名单
学校根据学校学位余额和学生测试情况确定接收名单,并报滨海新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
(五)联系方式
转学事宜咨询与联系人:高老师
转学事宜咨询与联系电话:022—66196632
四、其他事宜
对转学过程中出现的与原学校及相关单位产生的遗留问题和各类纠纷,我校概不负责。
本方案最终解释权归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
天津外国语大学附属滨海外国语学校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