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应对疫情,天津社保推行网上办、掌上办、不见面!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30日    来源:天津社会保险

       根据《天津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应急预案》的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的部署,结合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天津市社保中心将采取多种方式开展网上办、掌上办,推行不见面办社保的经办模式,减少非必须的现场办理和人员聚集。

网上办、掌上办

单位缴费

       参保单位可使用中环数字证书(简称Ukey)通过“天津市企业网上业务经办大厅”办理社保业务(包括无变动结算、人员增加、人员减少、核定补缴和有变动结算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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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

       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天津人力社保”APP,足不出户即可完成在线申报缴费。

       详细流程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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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缴费不排队,手机便捷又省时

       如果您无法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办理社保业务,各区社保分中心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受理您的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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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消息

2月1日将开通Ukey线上办理功能

采取网上受理、线下邮寄的方式

方便办理网申业务。

请点击以下链接查看具体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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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证书在线申请流程

不见面、办社保

退休业务

       依据津人社办发〔2020〕11号文件,自即日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满足待遇领取条件后,经本人同意,可以后延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对于后延办理手续的,基本养老金自满足待遇领取条件次月起补发。对于正常办理基本养老金领取手续的人员尽量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社保网上申报大厅等方式传送相关材料办理。

       新增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和核定缴费年限,由各区社保分中心对接区医保部门,统一办理审定和录入。

工伤业务

       对人力社保部门已认定工伤的,各区社保分中心将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主动为工伤职工办理工伤登记,不再填报《工伤人员信息采集表》;

       办理开具住院资格确认书、工伤就医登记、伤残和工亡待遇核定等相关业务需采集有关信息的,可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采集,并及时办理;

       对垫付的工伤医疗费申报材料,可以通过快递方式邮寄至分中心。

       温馨提示

       如您有任何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还可在工作日拨打各区社保分中心咨询电话(详见上表)。确实需要到柜台办理业务的,请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衷心感谢您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