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关于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满分现场教育业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年01月28日    来源:天津交警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

关于暂停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满分现场教育业务的公告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大量聚集导致增加传染风险,确保学员和驾驶人的生命健康安全,自2020年1月30日起,我市暂停办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满分现场教育业务。现公告如下:

       一、暂停全市范围内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包括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以及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申领、持境外驾驶证申领、驾驶证注销恢复、驾驶证满分等考试业务。

       (一)针对已成功预约考试的考生,由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以下简称“市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此次取消的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收取考试费用,不影响再次预约排序。

       (二)已提交预约考试申请,但未出预约结果的考生,可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tj.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自行取消预约,或待预约审核通过后,由市车管所统一取消考试。此次取消的考试,不计入考试次数,不收取考试费用,不影响再次预约排序。

       (三)学习驾驶证明即将到期的考生,应及时联系市车管所(电话:022—26020087)进行登记处理。

       二、全市范围内暂停办理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和满分现场教育业务,符合条件的驾驶人可自行登录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https://tj.122.gov.cn)或“交管12123”手机APP,进行学习审验、网上教育。

       我市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和驾驶人审验现场教育、满分现场教育业务恢复时间另行公告。

2020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