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生态城放宽公屋申购条件
发布日期:2019年07月19日    来源:滨海时报

       记者昨日从生态城管委会了解到,《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管理暂行办法(2019年修订稿)》日前正式对外发布。与此前规定相比,此次“新政”放宽了申购条件,将进一步引导人口入住,吸引人才,促进生态城产业发展与社会和谐。

       生态城的公屋项目是参照中国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管理模式,同时借鉴“新加坡组屋”建设经验的住房模式创新,为在生态城就业的工薪阶层提供住房保障。

       记者注意到,此前发布的《中新天津生态城公屋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购买条件为已婚、有本市户口且在生态城内就业一年以上、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家庭成员包含本人、配偶及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子女)在生态城内无他处住房;家庭年收入不高于18万元。此次新政将申购条件进行了重新修订,年满22周岁的已婚或未婚人员(离异需满2年以上),只需在生态城内就业6个月以上,本人及其家庭成员在生态城内无他处住房且家庭年收入不高于管委会公布的家庭的公屋准入收入线即可购买公屋。

       据悉,当前的收入线为:单身人士上年个人收入不高于9万元;已婚人士上年家庭收入不高于18万元。今后收入线将依据生态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商品房价格定期进行调整并向社会公布。另外,值得一提的是,若不符合上述四项条件,但符合中新天津生态城引进人才认定标准、取得人才认定资格证明且生态城内无他处住房的人员,也可购买一套公屋,该政策与人才补贴政策不得重复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