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生态城出台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办法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13日    来源:滨海时报

        日前,《中新天津生态城社会组织发展扶持办法(试行)》正式公布。生态城今后将设立社会组织发展扶持专项资金,通过政府扶持、购买服务、给予奖励和补贴等多种方式,积极扶持优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灵活的志愿、养老、文体娱乐、慈善公益等服务。

        为鼓励社会组织争先创优和专业化、规范化发展,生态城将对符合认定条件的社会组织给予一定数额的资金奖励。同时,生态城也规定,扶持资金、奖金和补贴须用于社会组织自身发展及业务开展,社会局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动态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此外,生态城更重视通过社会组织“购买政府服务”的方式,不断盘活社会资源,帮助社会组织实现持续发展。探索建立购买服务项目库,通过公开采购、招投标等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购买所需服务。为更好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生态城今后还将设立“社会组织孵化器”——社会组织服务空间。经评估进入该服务空间孵化程序的社会组织,可获得开办和运行经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