便民公告
关于发布《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9日    来源:网上社区

关于发布《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社区、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管理和运营机制,根据管委会主任办公会会议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和已有经验,特制定《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试行)》,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2016年9月13日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规定(试行)


       生态城第一、第二社区服务中心即将开业,为营造和谐、愉悦、文明、有序的公共环境,充分发挥社区服务中心在生态城社会服务体系中的重要功能,突出中新合作的特色和优势,保障社区服务中心得到科学合理、可持续的运营管理,更好地服务居民,在第三社区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三年来的经验基础上,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社区服务中心是生态城提供社区服务的主要载体,它集行政管理、社区管理、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和社区服务等功能于一体,为居民提供综合性、全方位、多功能的生活服务。社区服务中心是社区的一站式综合服务中心、居民交往中心和社区文化中心。
       二、社区服务中心的各类设备设施由管委会财政拨款进行配置和维护,与生态城其他公共服务场所形成有机互补,保持协同发展。
       鼓励居民积极参与社区服务中心功能室文化建设,展示生态城居民良好的精神文化风貌。
       三、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管理遵循公益服务、便民利民、安全有序、文明和谐、特色化发展、可持续运营的原则。
       四、中新天津生态城社区服务中心下设的各社工站负责管理相应的社区服务中心。
       各社工站积极倡导并推动居民参与社区服务中心服务管理,与生态城志愿者协会联合设立志愿服务岗,构建奉献共享新机制。
       适时引入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或社会企业参与部分功能室的日常运营。
       五、各服务管理主体和工作人员在提供服务时应当做到主动、热情、诚恳、规范,实现有机联动,共同维护好社区服务中心的良好秩序,提高服务水平。
       居民在社区服务中心活动时应遵守公共场所行为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文明有礼、尊老爱幼、爱护公物、节能环保、诚实守信。
       六、社区服务中心内设置标准化的社区警务室,驻场民警对场所秩序和安全实施就近管理。
       社区服务中心按照消防有关要求进行人员流量管控,在出入口和人员密集房间设置人员数量限定峰值警示牌,达到上限时工作人员将采取必要措施限制进入。
       社区服务中心对部分功能室、公共通道设置门禁管理。
       社区服务中心应配备一键报警系统,制定公共场所安全应急预案,并组织居民进行必要的演练。
       社区服务中心组织大型活动或接受重要接待时,参加活动的居民应配合工作人员的统一安排。
       七、社区服务中心对人员密集、设施损耗较大的功能室实行收费管理。鼓励居民通过垃圾智能分类积分、志愿服务积分等其他积分方式抵扣收费。收费项目、标准以及积分兑换具体细则另行发布。
       八、社区服务中心开放时间为每天9:00-20:00,在尽量减少对居民活动造成影响的前提下,每月各个中心统筹错峰安排一天进行闭馆休整。大型节假日时实行轮流开放。具体安排将提前做好公示通知。
       九、探索建立居民在社区服务中心参与活动的信息记录制度。
       对有志愿服务、爱心互助、见义勇为等良好表现的居民,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宣传或奖励;对违反社区服务中心管理制度且在劝解制止后仍不改正、故意损坏公物、损坏公物拒不赔偿的,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活动,情节严重的将移交社区警务室处理,并记入居民诚信系统。
       十、社区服务中心的物业服务企业要高标准做好相应的保安、保洁、维养等服务工作。居民在活动时应尊重物业服务人员的劳动,自觉爱护环境。
       十一、本规定自2016年9月19日起试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