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提高区域老年人健康和生活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滨海新区政府、民政局要求,将于近期实施高龄老人健康关爱金制度。为做好健康关爱金制度的广泛宣传、申请登记和资金发放等工作,特通告如下:
一、人员登记范围
1.年满80周岁以上
2.具有生态城户籍满1年(百岁老人户籍满10年)
二、申请登记期限
2015年10月10日至10月20日
三、享受待遇范围和标准
80周岁—89周岁,每人每月110元;
90周岁—99周岁,每人每月200元;
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3500元。
四、登记地点
生态城第三社区中心一楼办事大厅民政窗口
电话:67288918 66885658
五、所需材料
1.老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老人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1份);
3.老人户口所在房产所有人的能源卡;
4.委托亲属代办的,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其他事项
1.符合不同年龄标准的高龄老年人按照其周岁月份发放及调整待遇。
2.在规定的申请登记期限内,未及时申请登记的高龄老年人,按实际申请登记月份发放健康关爱金,遗漏月份不予补发。
3.在本区内发生户籍地变化的高龄老人,应及时到迁出地和迁入地居委会办理迁出和迁入登记。
4.高龄老年人户籍迁出本区的,从迁出次月起停发;被判处徒刑的,从判刑次月起停发,刑满释放后依照规定重新办理。
5.高龄老人死亡的,从死亡次月起停发,家属应及时到户籍地居委会办理注销手续。
6.滨海新区老龄办负责对政策进行最终解释。居民对不明事宜可拨打登记窗口电话进行咨询,也可拨打咨询监督电话65305671、65305673、65306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