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安宜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详见附件1)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依法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按照附件2报送至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联系电话:67289262、67152931)。整改期间相关单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函告生态城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根据本批次动态核查工作要求,现对以下3家核查期内未提交核查材料迁出的企业进行公示。
1、信诺基业(天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天津滨海海河金湾城市开发有限公司
3、天津市诗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附件1: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附件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