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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惠永达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油水处理和气处理设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年04月28日 14:34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惠永达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油水处理和气处理设备项目

天津惠永达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玉砂道48号华彩科创园20#-101

天津海润环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天津惠永达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拟于天津市滨海新区滨海天津生态城玉砂道48号华彩科创园20#-101,建设天津惠永达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年产240吨油水处理和气处理设备项目。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购置切割机、电焊机、喷涂线等设备,生产油水处理和气处理设备。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油水处理和气处理设备 240 吨。项目总投资600万,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运营期项目切割、焊接、打磨、喷砂工序废气经集气罩等设施收集后,共同汇入一套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通过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调漆、喷漆、晾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负压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2处理,通过另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3.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中心渔港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4.运营期生产设备、辅助设备和环保设备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如废金属边角料、废焊材、除尘灰等)需分类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区,定期交由物资回收部门或相关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漆渣、废机油等属于危险废物,必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6年4月28日至2026年5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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