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中通建业工程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详见附件1)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现责令上述企业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附件2)报送至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函告生态城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根据本批次动态核查工作要求,现对核查期内未提交核查材料并迁出的企业进行公示:
天津瑞云中博建设有限公司
生态城建设局联系电话:67289262、67152931
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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