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能源站工程 | 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 | 生态城顺吉路与彩嘉路交口 | 易景科技有限公司 | 天津滨海旅游区热电发展有限公司在生态城顺吉路与彩嘉路交口,建设绿色能源站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万元。主要建设换热站房、配套设备、配套管网、地热开采配套装置及分布式光伏发电装置等,利用现有地热井开采井(TG-66)和回灌井(TG-66B),采用二级换热的形式获得热能,对抽取地下水全部原位回灌。项目将在供暖季为附近小区供暖,在非供暖季为一汽丰田新能源工厂提供生用热补充热源,总供热面积约12万平方米。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项目运营期应做好地下水管道防渗措施。应确保管道全密闭,阀门、管接头无泄漏、滴漏。制定回灌水水质标准,定期检测回灌水水质,及时采取增设精细过滤器等措施,确保回灌水满足回灌标准要求。定期检查旋流除砂器、排气罐运行状态,确保排砂、排气正常运行。维持取、灌水量平衡,防范管道淤堵,阻断污染连通路径。 3.项目应选用低噪声设备,泵体采取软连接并在站内放置。采取基础减振、设置声屏障等措施减少噪声。 4.做好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除砂器沉渣和尾水回灌过滤废滤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旋流除砂器沉渣统一收集后委托专业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尾水回灌过滤废滤料收集后直接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不在本项目区内贮存。 5.按照《关于发布<天津市污染源排放口规范化技术要求>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7]57号)和《关于加强我市排放口规范化整治工作的通知》(津环保监测[2002]71号)要求,建设单位应落实排污口规范化工作。 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 2026年8月10日至2026年8月14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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