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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富晟领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配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1日 16:59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富晟领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配件项目

天津富晟领航汽车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融造产业园1号厂房102号

天津德安汇众科技有限公司

天津富晟领航汽车有限公司租用中新天津生态城融造产业园1号厂房102号车间,建设天津富晟领航汽车有限公司汽车配件项目。租用面积3316.81平方米,将厂房划分为脚垫车间、无尘车间、仓库、办公区等,购置安装生产设备、配套辅助设备、环保设备,建设汽车产品生产线。产品包括汽车脚垫、汽车舱内监控系统、车载手机无线充,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60万套汽车脚垫、9000只舱内监控系统和5万只车载手机无线充产品。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1. 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 运营期项目热熔接产生的有机废气、锡焊工序产生的焊接废气、外观清洁擦拭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管道收集后引至“滤芯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3.运营期项目外排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园区化粪池沉淀处理后通过废水总排口排放,最终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新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4.运营期生产设备、废气净化设施风机、无尘车间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包装物、废边角料、废毛屑杂物、废焊渣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可回收利用的交物资部门回收,不可回收部门的交有资格单位综合利用处置;废滤芯、废活性炭、废抹布、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沾染物、不合格产品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5年8月11日至2025年8月1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