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效应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和社会资本向中新天津生态城集聚,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中新天津生态城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以及天津中新海河新生态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生态基金”)《2023年度投资计划》,新生态基金拟设立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 (以下简称“创新创业子基金”),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基金管理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新生态基金简介
新生态基金是由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以下简称“生态城管委会”)出资设立并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的政策性基金,基金总规模30.1亿元,宗旨是利用财政资金引导放大效应,进一步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于生态城产业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重点投向创新创业、新兴产业发展、产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大力培育新兴产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公共服务和产业基础设施建设水平。
二、主要支持领域
主要投向智能科技、5G、大数据与云计算、智能医疗与健康等智能制造、人工智能科技等领域。主要以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的股权投资子基金,子基金投资于此类企业的资金额不低于可投资金总额的60%。
初创期创新型企业是指,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职工人数不超过2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企业。
早中期创新型企业是指,在经过初创期后得到进一步发展职工人数不超过5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年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2亿元人民币的企业。
三、合作方式
新生态基金主要通过参与发起设立或增资子基金的方式开展子基金投资,子基金组织形式可为有限合伙制、公司制或其他合法形式。
四、申报条件
参加申报的投资管理机构和子基金方案应满足《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见附件)的规定。
五、申报方式
请有意申报的投资管理机构,按《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同时向新生态基金提交盖章版书面材料(2份)和电子材料。提交申报材料后,将视同该申报单位同意《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对子基金及管理机构的所有要求。
根据申报情况,新生态基金将适时组织对申报子基金进行初审立项、尽调、商务谈判、投资决策,并做好后续设立、增资、出资等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新创业投资子基金申报指南》
联系人:荣茂辰 13512996689
联系邮箱:yujiangjiang@eco-city.gov.cn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动漫中路865号创意大厦3-301-1
邮编:300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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