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中新天津生态城(以下简称“生态城”)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活动,2017年制定出台《中新天津生态城住宅物业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经过多年的发展,生态城内物业服务企业遵守规定,发展绿色物业,提升服务水平,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由于《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修订,条例部分内容有所调整。同时滨海新区陆续启动了物业相关一系列配套规范性文件政策法规的制定工作,包括2020年9月4日已经发布的《滨海新区专业化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星级评价考核办法》,以及2023年发布实施的《滨海新区社区物业管理办法》,部分内容已被替代或者与现行规定不一致,已经没有继续存续的价值。
现就《中新天津生态城住宅物业管理暂行规定》的废止工作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jiansheju@eco-city.gov.cn)发送意见。文件公示期为2023年4月23日-2023年5月4日,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4日。
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
2023年4月23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