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阅知承诺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阅知承诺书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文号 | 发文时间 |
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73a地块中小学项目 | 天津市富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73a地块中小学项目,东至规划绿地边界,南至泰四路,西至中泰大道,北至规划幼儿园及公园绿地用地边界 | 津生环阅知〔2023〕1号 | 2023年2月22日 |
附件:1.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73a地块中小学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阅知承诺书
2.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阅知承诺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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