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规划资源局关于天津市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试行)》(津住建发〔2021〕17号)、《天津市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实施方案》(津政办规〔2022〕7号)、《滨海新区落实支持“滨城”建设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等规定,已组织经济局、建设局、城管局、政务办、消防大队等部门对以下项目进行联合审查,下列项目认定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现予以公示:
项目名称 | 实施主体 | 项目类型 | 总面积 (平方米) | 总间数 (间/套) |
中心渔港港湾公寓 | 天津中心渔港开发有限公司 | 改建(改造) | 22349.37 | 446间 |
监督电话:022-66196858 联系人:胡文培
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号:津ICP备2026004273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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