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名称 | 建设地点 |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公示起止日期 |
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雨水、污水、外排合建泵站工程(二期) | 中新天津生态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生大道与泰四路交口,蓟运河故道与蓟运河之间 | 华测生态环境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 中新天津生态城北部片区雨水、污水、外排合建泵站工程(二期),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中生大道与泰四路交口,工程建设内容主要为庭院北侧围墙、外排泵房主体构筑物及其进出水管、雨水泵房部分进出水管、污水泵房部分进出水管、蓟运河故道出水口及闸井、故道进水闸井、蓟运河出水口及闸井。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87.38万元。 |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运营期水泵、离心机、空调外机等产噪设备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建筑隔声和设备隔声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避免扰民情况发生。 3.运营期格栅栅渣交由环卫部门及时清运,集水池积泥、沉砂交由专业单位及时清运,避免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 4.严格落实生态保护与修复措施,对临时占地予以恢复原貌,对占用的永久性生态保护区域进行生态补偿,实现占补平衡。 5.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 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5日 |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邮、传真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