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做好普惠服务职工工作,根据《滨海新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相关规定,从即日起开始大病救助相关材料申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地点
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9月5日
申报地点:生态城旅游区管委会三楼总工会
二、有关工作要求
(一)会员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符合条件的填写《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由所在单位工会主席签字盖章,《承诺书》由职工本人或代办人签字和会员医药费单据、会员身份证明等材料一并上报生态城总工会,并做好留档备查。
(二)申报自费总金额在2万(含)至6万(不含)填写《滨海新区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申报自费总金额在6万(含)至11万(不含)填写《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申报自费总金额在11万(含)填写《市总工会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和《滨海新区在职职工会员大病救助申报表》;对于符合大病救助政策的已故职工,上交材料中还需增加一份《已故受让申请书》原件。
(三)请各基层工会注意:此次申报起止日期2020年1月1日起至今,职工可自主选择其中连续12个月的个人医疗费用支出。
(四)各基层工会对上报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对照大病救助对象、大病救助标准等内容严格审核把关。按照时间节点于2022年9月5日前报送到生态城旅游区管委会三楼总工会。
联系人:唐维爱
联系电话:67289197
邮箱:bhstczgh@tj.gov.cn
附件: 1、滨海新区在职工会会员大病救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
2、市总工会大病救助提交材料
3、滨海新区大病救助提交材料
2022年8月8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