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生态城结案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2021-02号)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14日           来源:应急局


中新生态城结案生产安全事故评估报告

(2021-02号)

 

2020年8月1日18时30分许,在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玉林道的天成住宅项目(海富园)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8836万元(不含事故罚款)。

为完善事故调查处理机制,坚持问责与整改并重,充分发挥事故查处对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促进作用,根据《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天津市滨海新区生产安全事故结案评估办法(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委办组织有关部门对《天成住宅项目(海富园)“8•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落实情况进行了总结评估,现将有关事项报告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一)事故经过

2020年8月1日,海富园项目钢筋工李某伟(死者)驾驶电动三轮车运载50根左右钢筋(规格:长度2400mm,φ12;牌号:HRB400;质量:单位质量0.888kg/m,总质量约106.56kg),钢筋一端放置在车斗内,另一端搁置在驾驶位后侧的槽帮处并用宽约10mm的塑料条绑扎,和杂工刘某某一起进入5号楼1层施工升降机西侧梯笼,往7层运送钢筋。18时30分许,施工升降机到达7层后,由于钢筋长度大于车斗长度,李某伟采用头部位于钢筋下方的方式低头驾驶,在行驶至层站平台进入楼体斜道时,电动三轮车失稳发生侧翻,车辆所载钢筋滑落击中李英伟头部,导致李某某伟受伤。

(二)事故处置及善后情况

事故发生后,刘某某将葛某某、葛某某、王某某喊至事发现场,将电动三轮车扶正,并挪开李某伟头部钢筋。随后,葛某某拨打“120”急救电话,18时40分左右“120”到达现场进行抢救,18时44分,李某伟经抢救无效死亡。

2020年8月4日,中晖公司与死者家属达成赔偿协议,死者家属收到赔偿金150万元,善后工作完成。

(三)事故涉及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天津市恒业天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业天成”)

2.施工总承包单位:天津中晖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晖公司”)

3.劳务分包单位:天津市一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一凡公司”)

4.监理单位:天津建华工程咨询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建华公司”)

二、评估情况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由安委办牵头、管委会有关部门派员组成评估组,于2021年7月28日下午2时30分对天成住宅项目(海富园)“8•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开展总结评估工作。

(二)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付某,一凡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29012元;

2.魏某某,中晖公司法定代表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20000元;

3.罗某,中晖公司海富园项目经理,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20000元;

4.王某,建华公司海富园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建华公司扣除其2020年度绩效奖金、取消2020年评优评先资格,半年内未安排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

5.胡某某,恒业天成海富园项目负责人,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恒业天成对其进行了通报批评,取消2020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三)事故责任单位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1.一凡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49万元;

2.中晖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20万元,并由建管中心取消了12个月在生态城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

3.建华公司,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5万元,并由建管中心取消了12个月在生态城参加投标活动的资格;

4.恒业天成,已按照《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求,缴纳罚款5万元。

(四)事故责任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一凡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完善了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二是建立了每日施工作业隐患排查制度,由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定期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汇报,逐项销号。三是制定了安全组织、管理及各类事故防范技术措施。

2.中晖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一是完善了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对现场管理人员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培训学习,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和管理能力;二是加强现场安全巡查,完善了施工现场日常检查、专项检查、月度检查、季节检查、节假日检查制度,确保定期、定人、定责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三是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底,并制定相应的奖惩措施,切实提升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3.建华公司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制定了海富园项目安全监理要求,规范了安全检查、方案审查、旁站监理以及监理通知单下达的程序和方法,落实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隐患报告机制。

4.恒业天成吸取事故教训,按照《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措施进行了整改。建立了天成住宅项目(海富园)三方(建设、施工、监理)现场安全管理行为指导手册,并加强对现场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督促、协调施工、监理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五)事故责任单位及行业领域有关人员受教育情况

1.一凡公司加强对新入场员工的三级教育,监理安全培训档案并持续更新,对各施工作业班组开展每日班前安全教育,督促从业人员遵守安全管理规定。

2.中晖公司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工程绿色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制定了《天成住宅项目(海富园)整改专项施工方案》,加强对现场管理人员安全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组织开展了防火、防汛、防高坠等专项应急演练,并进行了相关考核工作,加强对各劳务分包、专业承包单位的管理,签订《安全生产协议》,对作业人员开展了每日班前安全教育。

3.建华公司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从业资格审查,监督施工作业人员入场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开展情况,对项目监理部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提升监理人员管理能力。

4.恒业天成组织开展了事故警示教育会,建立了安全限期整改分工方案和安全生产三方会议体系,定期分析研判施工现场的安全形势,监督施工单位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六)事故发生地相关部门汲取事故教训,强化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建设局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在事故现场组织召开现场会,通报事故情况、剖析事故原因,并对下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按照安委会总体部署,扎实开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制定了安全生产“十项措施”,按照“四铁”要求依法查处了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违规行为,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应急演练活动,提升各参建单位安全管理能力和主体责任意识。

(七)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

海富园项目目前处于装饰装修施工阶段,工期紧张,各有关单位要高度关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和消防安全工作,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必须落实每日施工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做好吊篮维护保养和安拆环节的安全管理,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确保项目顺利平稳交付。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