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使用管理办法》(津住建发〔2021〕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天津万新合置业有限公司望溪园4、5、11、12、18、23号楼符合办理天津市新建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条件,予以发证。
单位名称:天津万新合置业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望溪园
楼 栋:4、5、11、12、18、23号楼
本次面积:34267.12平方米
发证日期:2024年03月19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