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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档案转存

办事部门:人社局

1、事项名称

档案转存

2、设定依据

(1)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90号)第四条。

(2)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12号)。

3、申请条件

已在生态城存档的人员,以单位名义存档人员仅限单位人事专员办理。

4、办理材料

(1)区内单位间委托存档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协议书、证明书)原件1份

②新录用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原件1份

(2)区内个人转区内单位委托存档

①新录用单位的劳动人事关系登记表原件1份

(3)区内单位→区内个人委托存档

①原单位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或协议书、证明书)原件1份

②居民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③存档人员的户口本复印件1份

5、办理地点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泰大道与华三路交口,中新友好图书馆B2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

6、办事时间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0-5:00

7、联系电话

022-66328723

8、办理流程

(1)携带所需材料到生态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大厅档案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审核信息登记表并且比对档案系统信息,材料齐全,工作人员收档,单位名义委托存档的,出具存档介绍信作为存档凭证由单位保存。材料不齐或不清楚,由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对方,出具《接收人事档案缺失材料告知书》,申请人补正。

9、注意事项

5份以下当场办理,5份及以上按大宗业务办理。

10、收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