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局

  审计局主要职责:

022-67288903

(一)贯彻执行审计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制定审计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二)向管委会、上一级审计机关报告以及有关部门通报审计情况,提出制定和完善有关制度及规范财务收支情况的建议。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等法律、法规,开展以下审计工作:

1.组织实施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重大经济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的情况进行监督;

2.对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监督;

3.对使用生态城财政资金的法定机构、事业单位及各类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监督;

4.对生态城所属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或占主导地位企业的资产、负债、损益进行审计监督;

5.依据生态城各部门现有监管职能及相关法律法规,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6.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其他审计监督事项。

(四)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范围内的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

(五)督促检查审计问题的整改情况,以及被审计单位对意见建议的执行情况。

(六)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七)承接对应滨海新区审计局、区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滨海新区审计局)相关职责。

(八)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