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天津滨海和畅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年09月09日     来源: 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天津滨海和畅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

变电站工程:中新天津生态城和畅路与中生大道交口东南侧和畅路110kV变电站

输电线路工程:中新天津生态城玉砂道、中央大道、中天大道、中生大道沿线

易景科技(天津)股份有限公司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滨海供电分公司拟建设天津滨海和畅路11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站址内扩建一台50兆伏安主变容量和一个事故油池;新建单回110千伏电缆路径长约12千米,其中利用现状排管敷设电缆10.427千米,新建排管敷设电缆1.573千米,路线起点为嘉华路220千伏变电站,终点为和畅路110千伏变电站。项目总投资816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8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的负面影响。

2.项目运营期变电站厂界、输电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须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限值要求。

3.变压器等应优选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4.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废蓄电池和废变压器油均为危险废物,废蓄电池不在站内暂存,废变压器油暂存于事故油池内,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5.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6.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统筹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5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