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告
关于天津鸿发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建筑业企业限期整改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年04月16日     来源: 建设局

各有关企业: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有关规定,经核查,天津天津鸿发建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详见附件)不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第28条规定,现责令相关单位在2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材料报送至中新天津生态城建设局(联系电话:67289262、67152931)。整改期间相关单位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整改工作完成前,相关单位将纳入我局重点监管范围。逾期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我局将函告生态城行政审批部门撤回其有关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附件:责令限期整改企业名单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