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科技创新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主要职责:
022-66328286(科技业务咨询),022-67188310
(一)贯彻执行科技创新、工业信息化和信息产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有关科技、工业信息化、信息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制订科技发展、工业和信息产业规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科技园区和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负责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四)负责落实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相关措施。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负责相关科技经费预决算及使用的监督管理。推动科技型企业发展。推进科技金融投融资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型企业融资工作。
(五)负责落实上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措施办法,推进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推进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共享。
(六)负责组织制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社会发展的规划、措施。促进社会建设,指导可持续发展实验点建设。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
(七)负责牵头技术转移体系建设,落实上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办法。推动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八)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负责科技保密工作。
(九)负责研究制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办法和计划,负责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活动。
(十)负责开展民间、国际科技交流合作与海外人才引智协调工作。建立外国高端科学家、团队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做好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组织推荐和初审工作。
(十一)负责制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制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实施计划。负责组织开展科技人才的奖励申报、表彰、宣传等工作。
(十二)负责组织开展学术交流、学术研讨。负责组织开展全民科学素质教育和群众性科普活动,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提高。
(十三)负责工业信息化工作,推动组织实施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四)负责组织推动科技、工业信息领域、重点产业链等产业的招商引资工作,完成管委会下达的各项招商任务。
(十五)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十六)承接对应滨海新区科学技术局、区外国专家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科协相关职责。
(十七)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