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办公室

  党委办公室(管委会办公室、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政策研究室)主要职责:

022-66885710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生态城党委、管委会的各项指示、决定。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二)负责党委网信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负责管委会网络安全和区域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统筹组织推动互联网宣传和区域网络文化、网络文明建设,指导互联网行业自律。

(三)负责牵头组织涉及国家安全、反恐怖、禁毒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防范和处理邪教、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负责处理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向党委、管委会报告来信来访中提到的重要建议和反映的重要情况,负责天津市便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

(五)负责区域宣传策划与传播、新闻发布、信息公开、官方新媒体与官方网站管理维护等工作,组织宣传片和纪录片等宣传作品制作,负责社会(公益)宣传工作。

(六)负责区域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牵头负责区域扫黄打非工作。

(七)负责开展区域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综合研究。

(八)负责对管委会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审核、协调、清理、汇编、发布、备案工作。

(九)负责区域依法行政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管理和处理行政执法投诉;负责执法证件管理;承办管委会各部门决定的重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备案、审查工作。

(十)负责区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负责管委会重大事项、重要合同的法律审核;负责管委会法律顾问工作。

(十一)负责各级人大、政协日常联络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管委会有关部门办理各级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

(十二)负责对上级机关及党委、管委会决定事项及领导批示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向党委、管委会报告督办情况。

(十三)负责党委、管委会组织召开的党委全委会、常委会、主任办公会以及区域重要会议和大型活动的会务工作,以及会议记录、纪要整理与印发工作。承担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向上级机关报送生态城重要工作动态、工作成果,反映新情况、新问题、新经验以及基层干部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编撰管委会各类信息工作资料。

(十五)负责党委、管委会公文处理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各部门及有关单位来文来电分发处理,组织起草、审核以党委、管委会名义上报或下发的文件,负责起草或参与起草党委、管委会有关重要文稿及重要会议文件。负责党委、管委会印章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党委、管委会机要及保密工作。

(十七)负责承担对外公务接待服务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及行政值班工作,负责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工作。

(十八)负责指导、协调、监督安置帮教工作;协调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监督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十九)负责区域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推动人民调解工作,组织推动法治生态城建设工作。

(二十)负责做好律师、公证、法律援助相关工作。协调区域内涉及仲裁及司法鉴定工作。

(二十一)负责统筹推动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配合主管部委开展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建设情况评估。

(二十二)负责开展区域发展战略、经济社会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等综合研究。

(二十三)负责联络国内外高校、咨询研究机构、科研单位和专家学者,为区域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十四)承担本领域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十五)承接对应滨海新区区委办公室(国家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区国家保密局)、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区政府新闻办公室)、区委政法委、区委深改委(区委研究室)、区委网信办(区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研究室、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办公室,联系滨海新区公安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东疆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除行政审批工作)。

(二十六)承办党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