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中新天津生态城”门户网站
是否继续?


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作出天津龙晟102、202、502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7月07日 16:03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正路188号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文号

发文时间

天津龙晟102、202、502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

天津龙晟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中新天津生态城安明路与安业西路交口滨海生命谷西区6号楼102、202、502

五洲绿源(天津)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津生环表批〔2026〕7号

2026年7月7日

 

附件: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天津龙晟102、202、502号厂房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