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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管理局采购意向公告

发布时间:2026年06月01日 16:39 发布来源:应急局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我局采购信息,根据《中新天津生态城应急局自行采购实施细则》要求,现对“中新天津生态城智慧防汛系统功能模块修复及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告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价函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需求

(一)项目概况

为保障生态城汛期防汛工作需要,确保“智慧防汛”系统稳定运行,拟对系统功能模块进行修复及升级,主要包括气象数据获取、泵站感知数据对接、外部水系水位监测、预警信息获取、系统安全加固及平台运维服务等内容。

(二)项目要求

完成以下工作:

1、新建泵站前池液位、实时流量等数据前端设备部署及数据实时对接获取至系统平台。

2、“智慧防汛”系统平台现有泵站前池液位及实时流量、雨量计雨量等数据流故障排查及对接获取。

3、“智慧防汛”系统平台向外部数据平台(如“国家气象台网”、“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获取的气象、海洋监测预报信息数据流故障排查及对接获取。

4、毗邻生态城2条一级行洪河道水位数据流故障排查及对接获取。

5、天津滨海新区气象预警信息获取并在“智慧防汛”平台部署接通;

6、针对“智慧防汛”系统平台处置资源等信息底数更新,符合现有实际情况;

7、“智慧防汛”系统平台接口安全加固,接口加密配置,保证长期不出现系统安全漏洞;

8、对“智慧防汛”系统平台开展全面巡检,修复发现的故障问题。

9、服务项目验收后,针对平台汛期巡检与远程故障修复响应,用于保障汛期平台正常运行。

注:上述服务项目应该在意向供应商全面了解并评估系统现状的情况下给出具体可行的修复升级方案及报价,如需要现场了解评估系统平台情况的请提前与我单位联系。

(三)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所有升级修复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之日止。

二、供应商的资格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或登记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具有同类项目经验和完成项目工作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

(2) 需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法人资格凭证。

(3) 供应商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及其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三、资料提交要求

请意向单位须按照要求于2026年6月8日前向应急管理局递交本次项目有关资料,内容不限于以下内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规模、企业相关资质、技术方案、服务项目价格、预计完成日期、售后服务、业绩成果等。纸面材料须加盖公章后递交至天津市滨海新区生态城安正路188号二楼应急管理局。

2026年6月1日

联络人:韩涛;联系电话:67289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