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建筑施工类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的文件要求,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22号)有关内容,对生态城建区内建筑业施工企业开展动态核查工作。检查内容主要包括:
1、企业建筑业资质所使用的执业注册人员情况;
2、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负责人、职称人员社保关系情况;
3、企业资产状况信息;
4、企业技工人员情况,资质升级企业业绩信息等。
此次采取现场报送材料,以及依托“天津智慧住房建设综合服务平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智慧住建平台”)平台审核的形式,开展本次动态核查。请各建筑企业做好企业自查和备查工作,按(附件1)规定的时间地点及时向区内建设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做好企业自查和备查工作。受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受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核查不合格处理,并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三十九条内容进行查处。
对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企业,区内建设主管部门将通过官网发布限期整改公告并向相关企业送达《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对相关企业依权限依法依规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不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的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升级、增项等许可事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被核查资质涉及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暂缓换领相应专业二级资质证书。
整改期结束后,仍未达到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的,区内建设主管部门将函告许可部门依法撤回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联系电话:67152931、67289262。
附件:
1.报送核查材料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动态核查材料清单
主办单位:中新天津生态城管委会办公室
备案号:津ICP备2026004273号-1
网站标识码:120116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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