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智科六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
据调查,你司在中新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区域内)取得津滨生(挂)G2022-4号(3480.4平方米)土地的使用权,至今尚未动工建设。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第二条的规定,你方宗地存在未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开工建设的情况,涉嫌构成闲置土地。
我局依法对该宗地进行调查,请你方接受调查,因你方下落不明,无法以直接、邮寄等方式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现予在生态城门户网站(https://www.eco-city.gov.cn/)上进行公告送达。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请你方自送达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提供以下材料:1、土地使用证或权利证明文件;2、宗地是否闲置的原因说明及辅证材料(附两张以上土地利用现状照片);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联系人及其联系方式等其他材料。
你单位应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本调查将作为闲置土地认定的重要依据。逾期不提供上述材料,我局将根据其他调查材料进行闲置土地认定。
特此通知。
联系人:郑先生,电话:022-67289216
联系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创智大厦B座3楼
中新天津生态城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3月11日
国家部委
天津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