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生市场监管审批〔2025〕1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天津市开办药品零售企业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和程序,经中新天津生态城市场监督管理局审查,天津市环海豪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符合法定条件,准予重新审查发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见附件)。
附件:《药品经营许可证》重新审查发证情况
2025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部委
天津市
生态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