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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天津生态城生态环境局关于对正渗透净水包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4年06月03日 15:16 发布来源:环境局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示期限:自本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电子邮件:huanjingju@eco-city.gov.cn

传    真:022-66328996

通讯地址: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7号生态城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收,邮编:300467


建设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地点

环评文件编制单位名称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公示起止日期

正渗透净水包项目

秀川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

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3号楼3层

中环广源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秀川膜科技(天津)有限公司租赁天津市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滨大道3667号融智工业园3号楼3层闲置厂房3239.5平方米建设正渗透净水包项目。项目主要设置实验室、纺丝区、灌装生产线等进行正渗透净水包的生产,年产净水包400万只。本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人民币,其中环保投资67.5万元。

 

 

 

 

 

 

 

1.施工期间应严格按照《中新天津生态城绿色施工技术管理规程》开展绿色施工管理,避免项目施工对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2.运营期项目产生的设备清洗废水,实验过程产生的实验器具清洗废水、聚合废水、膜清洗废水、水样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与化粪池沉淀后的生活污水、纯水设备排浓水经厂区总排口排放,通过市政管网,最终进入生态城水处理中心处理。

3.运营期项目**制膜和固化过程产生的废气经冷凝器冷凝回收,产生的不凝气与搅拌、静置、复合、制袋、实验等工序产生的废气共同进入G4过滤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一根17米高排气筒排放。

4.运营期裁切机、制袋机、包装机、制氮机、空调机组、溶剂回收设备、室外风机等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做好建筑隔声、设备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5.做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及运输,做到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废弃包装物、废边角料、不合格品、废膜片、废RO膜等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外售物资回收部门;废包装桶、废有机溶剂、废渗透膜、污泥、浓水、废试剂瓶、废标准试剂、沾染废物、废润滑油桶、废过滤材料、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须按照《危险废物收集 贮存 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进行收集、贮存及运输,并交由有相应资质单位进行处理、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进行管理,严格按照《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指标及抽查表》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

6.对排污口进行规范化设置,便于采样,并在醒目处设立环境保护标志牌。

7.加强环境管理,健全各种环保制度,制订完备的事故防范、减缓措施和应急预案,强化环境风险管理,减轻事故影响。

2024年6月3日至2024年6月7日

 

公示期限内,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和信函的方式提出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的意见和建议。